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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用计算机维护与管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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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,保管好计算机及附属设备,落实管理责任;优化计算机的配置,提高使用效率,降低行政成本;加强对计算机及应用软件的维护,保持设备的完好状况,及时排除软件故障,充分发挥计算机在环保工作信息化、科学化建设方面的作用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二、计算机的维护是指对计算机运行状况的定期检测和硬件配置、故障排除、文件清理、软件安装升级等维护事项,使计算机保持最佳运行状态;计算机的管理是指计算机使用人对计算机及附属设备、软件的保管、局办公室对计算机等相关设备的财务管理和核算;信息机构对计算机的软、硬件配置、维护修理、定期检测的登记管理,以保证国有资产的记录真实,实物完整。

三、计算机的维护职责与分工。局内实行二级维护制,第一级为计算机使用人的维护,负责对个人保管使用的计算机进行维护;第二级为局信息中心专业维护,负责全局计算机及附属设备、软件的维护工作。局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对计算机维护工作负总责。

四、计算机的管理职责与分工。计算机的使用人即是计算机的保管人,对配发到科室或个人的计算机或笔记本电脑及相关设备负保管责任;局信息中心是计算机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,负责建立计算机技术档案、审核计算机配置及维修申请、计算机操作技术的辅导与培训、开发与完善办公软件。

五、计算机系统维护的任务。主要包括:实施对系统硬件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,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;在系统发生故障时,排除和恢复运行;在系统扩充时负责安装、调试,直至运行正常;在系统环境发生变化时,随时做好适应性的维护工作。

六、计算机的软件管理。计算机的随机软件由计算机的使用人保管,用于日常维护;计算机的工具软件信息中心统一管理,并随时升级,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为我局的计算机安装升级软件并负责调试。

七、计算机的配件管理。计算机的配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配置并由信息中心统一管理,设置配件使用登记簿,由使用人员负责保管和维护。

八、计算机维护的登记管理。登记管理是指信息中心对计算机维护的登记。各科室的兼职维护员和使用人的维护要进行记录,以掌握设备运行状态,向专职维护提供资料。

(一)计算机的定期检测与登记。计算机每半年要进行一次常规性的检测,以测试系统的状态,以及硬件的完好率。检测工作由信息机构统一安排,各业务科室要认真配合。检测结果由检测人员登记“计算机检测、维护情况登记表”归入计算机技术档案。

(二)计算机的曰常维护与登记。使用人员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不能独立解决的问题,应及时与系统维护人员取得联系,以获得解决方案。维护人员在对计算机进行维护作业时,应仔细询问操作人员产生故障的原因及现象,查看日常维护记录,以便形成有效的维护方案。维护人员在对出现软件故障的计算机进行维护时,禁止随意删除计算机中的数据。若计算机的操作系统或应用软件出现不可恢复性错误,首先需要备份故障计算机上的数据,然后再进行维修操作,以免丢失数据。维护人员要将维护情况据实登记“计算机检测、维护情况登记表”,归入计算机技术档案。

(三)计算机的修理与登记。对出现硬件故障的计算机,在保修期内,由购买人负责送修,在送修前,要经信息机构作安全检查,由送修人在“计算机报修登记表”上签字,经安全检查人员签字后,送定点维修部门修理。超过保修期的故障计算机,由信息机构检测故障部件,确定后,提出修、购申请。原则上先在内部组织维修,内部无法修理的,报经批准,送外部修理部门修理。

十二、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程序。要严格执行计算机使用说明中规定的注意事项,防止误操作带来的文件丢失和对软硬件的损坏。不允许在未执行关机程序的情况下,直接关闭电源或插、拔相连设备的电缆,以免造成接口损坏。使用人员离开前必须关闭计算机,同时关闭电源。

十三、及时查杀计算机病毒。在使用软盘、闪存进行数据传递时,在接入计算机后,需要进行查杀病毒操作;当发现自己的计算机已被感染了病毒时,要启动计算机装载的杀毒软件进行杀毒;在杀毒无效时,要及时报告信息中心。信息中心要及时查明全局所有计算机被感染的情况,选用合适的杀毒软件,组织统一杀毒,以保证计算机的运行安全。

十四、适时制作系统恢复文件。在计算机处于最优状态时,对操作系统所在的磁盘进行克隆,以便系统出现软件故障时,恢复到可工作状态。由信息机构负责统一组织制作系统恢复文件,并负责统一保管恢复软盘。

十五、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安装。在用于办公作业的计算机上,按要求统一安装办公自动化相关的软件、查杀病毒软件、各种学习软件等。计算机使用人不得擅自安装或下载其他工具软件,如特殊需要安装的工具软件,需要经过信息中心测试通过后进行。

十六、计算机及附属设备、软件丢失、损坏的报告与处理。计算机使用人要保护好自己使用的计算机及附属设备,要防止丢失和损坏。发现丢失和损坏时,要在发现的当天向局办公室报告,并书面报告丢失或损坏的原因。因个人保管不当造成的丢失和损坏,视损失程度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。

十七、因工作需要调离所在岗位时,计算机使用人要及时移交清楚计算机的软、硬件及相关配件,不得私自带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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